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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肥一级港口与航道工程建造师考试科目具体安排的综合评述一级港口与航道工程建造师,作为国家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的执业资格考试,其权威性与专业性不言而喻。对于身处江淮腹地、正全力打造“翅膀上的城市”和“航道上的安徽”的合肥而言,尽管城市本身并非传统意义上的沿海沿江港口城市,但这一资格对于参与省内乃至全国庞大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的企业与个人,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它不仅是个人专业技术水平与管理能力的最高等级认证之一,更是企业承接大型港口码头、航道整治、船闸修建等核心业务的必备资质门槛。合肥地区的考生,往往服务于辐射全国的建筑业企业,其考试准备与全国考生同步,严格遵循国家统一标准。该考试科目的具体安排,深刻体现了国家对港口与航道工程领域高级管理人才的全面要求。考试科目体系设计科学、层次分明,不仅涵盖了工程技术、项目管理、法律法规等建造师必备的通用知识体系,更深度聚焦于港口与航道工程的专业特殊性,如复杂的水文地质条件、特殊的工程材料与结构、大型水上施工技术与装备、严格的环保与安全要求等。整个考试安排侧重于考查考生解决复杂工程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项目管理全过程的统筹规划能力以及对行业法规政策的理解与应用能力。理解并掌握这些科目的具体内容与内在联系,是考生进行有效备考、最终成功通过考试、获取执业资格的关键第一步。下文将依据现行规定,对考试科目的具体安排进行详尽阐述。


一、考试性质与整体框架

一级港口与航道工程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属于国家设定的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其组织实施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负责。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制度。考试周期通常为一年一次,具体考试时间由人社部在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中统一公布。

考试的整体框架设置为四个科目,分为两类:一类是公共科目,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这三个科目是所有专业类别的一级建造师都需要考试的;另一类是专业科目,即《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港口与航道工程)》,此科目是衡量考生是否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领域执业能力的核心。考生需要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四个科目,方可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科目具体内容详述


1.《建设工程经济》(科目一)

本科目主要考查考生对工程经济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相关知识进行建设工程项目经济分析评价的能力。其核心目标在于培养建造师在决策过程中的经济思维,确保工程项目在技术可行的基础上实现经济合理。

  • 工程经济:资金时间价值的计算及应用(如现值、终值、年值的换算);技术方案经济效果评价的指标体系(如投资收益率、静态投资回收期、财务净现值、财务内部收益率等)及其计算方法;技术方案的不确定性分析(如盈亏平衡分析、敏感性分析)。
  • 工程财务:财务会计的基础知识(如会计要素、会计等式、会计核算基本前提);成本费用与营业收入的理解;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构成与作用;财务分析的基本比率;筹资管理相关知识。
  • 建设工程估价:建设项目总投资构成(特别是针对港口与航道工程特点的设备购置、疏浚吹填等费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的组成与计算;建设工程定额(预算定额、概算定额等)的理解与应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应用;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与审查;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的编制。

对于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的考生而言,需要特别关注本专业特有的经济评价问题,例如大型专用施工船舶(如耙吸式挖泥船、起重船)的经济性分析,疏浚土方处理与利用的经济性,以及受潮汐、台风等自然因素影响导致的工期风险对项目成本的影响等。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二)

本科目旨在考查考生对建设工程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熟悉程度和运用能力,强调依法执业的重要性。

  •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法律体系、法人制度、代理制度、物权制度、债权制度、知识产权制度、担保制度、保险制度、税收制度等基础法律知识。
  •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申请条件与程序;企业资质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规定;建造师注册执业管理制度。
  • 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招标投标法的基本原则、程序和要求;建设工程承包制度(包括总包、分包、转包、挂靠的界定与法律责任);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转让、终止及违约责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专业特点与纠纷处理;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以及劳动争议的解决。
  • 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如噪声、水污染、固体废物防治)的规定;节约能源法的要求;在施工中发现文物的处理程序。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与执行;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与义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类型(民事、行政)及解决途径(和解、调解、仲裁、诉讼);民事诉讼与仲裁的法律制度。

港口与航道工程涉及通航安全、水域环境保护、海域使用管理、防洪评价等特殊法规要求,考生需结合《港口法》、《航道法》、《海上交通安全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专业法律法规进行深入理解。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三)

本科目是建造师知识体系的核心,系统考查考生对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全方位管理理论与方法的掌握,以及运用这些知识进行项目管理实践的能力。

  • 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与管理:项目管理的内涵、任务(三控三管一协调)及核心任务;项目管理的组织工具(项目结构图、组织结构图、合同结构图、工作任务分工表、管理职能分工表、工作流程图);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与编制方法;项目目标动态控制原理。
  • 建设工程项目成本控制:成本管理的任务与程序;成本计划的类型与编制依据;成本控制的方法(如赢得值法);成本核算、成本分析与成本考核。
  • 建设工程项目进度控制:建设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系统及其建立;进度计划的编制方法(横道图、工程网络计划技术,特别是双代号时标网络计划);进度计划的检查与调整。
  •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的内涵;项目质量的形成过程与影响因素控制体系;施工质量控制的依据、基本环节与主要内容;施工质量验收的规定与方法;施工质量事故的预防与处理;数理统计方法在工程质量控制中的应用。
  • 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危险源的识别与风险控制;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现场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的要求。
  • 建设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与投标;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重点关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合同计价方式;建设工程担保的类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控制;工程索赔的依据、程序与方法;国际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 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管理:项目信息管理的任务与手段;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工程管理信息化(BIM技术等)的发展与应用。

对于港口与航道工程项目,项目管理尤其需要关注水上作业的风险管理、受潮汐和天气影响的进度计划特殊安排、大型构件预制与出运安装的协调管理、疏浚吹填工程的计量与质量控制等专业管理内容。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港口与航道工程)》(科目四)

这是最具专业性的科目,是检验考生是否具备担任大型港口与航道工程项目负责人能力的决定性科目。其内容综合性强,紧密联系工程实践,要求考生在掌握前三科知识的基础上,能够综合运用于解决本专业的复杂工程问题。

  • 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
    • 专业知识一:工程测量与地质,包括控制测量、水深测量、施工放样;工程地质勘察方法,土的特性与分类,地基承载力等。
    • 专业知识二:工程材料,包括混凝土(特别是高性能混凝土、海工耐久性混凝土)的配制与应用;钢材、土工合成材料等在港航工程中的应用。
    • 专业知识三:工程结构与构造,包括重力式码头、高桩码头、板桩码头、斜坡堤、防波堤等主要水工建筑物的结构形式、特点及适用条件;航道整治建筑物(丁坝、顺坝、锁坝等)的构造与作用。
    • 专业知识四:施工核心技术,如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技术、混凝土工程施工、桩基工程施工、航道疏浚与吹填技术、水下爆破技术、大型构件预制与安装技术等。
  • 港口与航道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此部分是实务考试的重中之重,通常以案例分析题的形式出现。
    • 项目施工组织: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优化,施工方案的比选与技术经济分析。
    • 进度管理:运用网络计划技术处理受潮汐、台风、汛期等影响的复杂进度问题,进度计划的调整与优化。
    • 成本管理:专业工程成本的构成与控制,工程量清单计价在本专业的应用,工程变更与索赔管理。
    • 质量管理:从材料、工艺到成品的全过程质量控制,特别是对水下隐蔽工程、耐久性混凝土、地基基础等关键部位的质量控制与验收。
    • 安全管理:水上作业、大型船舶调遣与作业、潜水作业、爆破作业等高风险活动的安全专项方案制定与现场管理,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与演练。
    • 合同管理:专业分包管理、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管理,以及针对港航工程特点的合同纠纷处理。
    • 现场管理:施工总平面布置(特别是陆域形成、临时码头、预制场地的规划),施工期通航安全保障措施,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
  • 港口与航道工程项目施工相关法规与标准:重点考查与港航工程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条文的理解和应用,如《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以及《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疏浚与吹填工程施工规范》等一系列专业技术标准和规范。

本科目的考试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综合分析题(案例分析题),其中案例分析题分值比重大,要求考生具备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和书面表达能力。


三、考试形式、题型与合格标准

一级港口与航道工程建造师考试均采用闭卷、笔试的形式。

  • 《建设工程经济》:考试时长2小时,满分100分。题型为客观题,包括60道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和20道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合格标准通常为试卷满分的60%,即60分。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时长3小时,满分130分。题型为客观题,包括70道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和30道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合格标准通常为78分。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考试时长3小时,满分130分。题型为客观题,包括70道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和30道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合格标准通常为78分。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港口与航道工程)》:考试时长4小时,满分160分。题型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客观题部分为20道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和10道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主观题部分为5道综合分析题(案例分析题),共120分。合格标准通常为96分。

考生应密切关注当年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具体考试通知,以获取最准确的考试时间、地点及合格标准信息。


四、备考策略与建议

面对内容庞杂、要求甚高的一级港口与航道工程建造师考试,科学合理的备考策略至关重要。

应制定系统的学习计划。建议将备考过程划分为基础学习、强化巩固、冲刺模拟三个阶段。基础阶段要通读教材,理解基本概念和原理;强化阶段要精读重点,结合习题加深理解;冲刺阶段则要通过模拟考试查漏补缺,锻炼答题速度和技巧。四个科目的学习应有所侧重,公共科目重在理解和记忆,专业实务科目重在理解和应用。

要善于利用官方教材和辅导资料。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编委会编写的官方教材是备考的根本依据。
于此同时呢,可以结合一些权威辅导机构编写的复习题集、历年真题详解、考点精讲等资料,辅助理解和记忆。但切记,教材是根本,任何辅导资料都不能替代对教材的深入学习。

再次,要高度重视历年真题的价值。通过练习历年真题,可以熟悉考试的题型、难度、命题风格和高频考点,从而明确复习方向,把握重点。对于实务科目的案例分析题,更要动手去写,训练逻辑思维和语言组织能力,对照标准答案找出差距。

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对于有相关工作经验的考生,要将书本知识与自身的工作实践相结合,加深理解;对于缺乏实践经验的考生,则应多阅读工程案例,观看施工技术视频,增加感性认识,这对于理解和解答实务科目的案例分析题尤为有益。

一级港口与航道工程建造师考试是对考生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和意志品质的综合考验。合肥地区的考生应充分认识到这一证书的价值,结合自身情况,以官方教材为纲,以历年真题为镜,制定并执行科学的备考计划,持之以恒,方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成功通过考试,为个人职业发展和参与国家重大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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