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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宁区土木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考试真题例题及考点解析的综合评述长宁区作为上海市中心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城市建设与发展始终秉持高标准、高质量的原则。
因此,对执业于该区域的土木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长宁区的监理工程师考试,本质上遵循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统一大纲与标准,但在具体考题的情境设置上,往往会更侧重于反映都市核心区建设的特点,如深基坑工程、邻近既有建筑的保护、复杂环境下的施工组织、绿色建筑与节能技术应用等。理解这些区域性倾向,对于备考者而言至关重要。真题是备考最权威的风向标,通过对典型真题例题的深入剖析,考生能够精准把握核心考点、洞悉命题思路、熟悉答题技巧,从而在备考过程中做到有的放矢,提升应试能力。本文旨在结合监理工作的实际需求与考试大纲,对长宁区土木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考试中的典型题型与高频考点进行系统性解析,内容将涵盖《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土木建筑工程)以及《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土木建筑工程)等关键科目。解析将不仅停留在给出正确答案的层面,更将深入阐述考点背后的原理、知识网络以及易错点,帮助考生构建起坚实的知识体系和灵活的应用能力。
一、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科目真题例题及考点解析例题1:单项选择题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工程监理单位质量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但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

B. 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对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进行退场,但无需通知建设单位

C. 监理单位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时,应当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D. 监理单位可以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考点解析:

本题核心考点是工程监理单位的法律责任和权利边界,特别是其在质量管理中的角色定位。

选项A分析:此选项具有很强的迷惑性。根据条例,监理单位虽不对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承担直接责任,但其若未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和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如未及时发现或制止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则需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因此,“不承担责任”的表述是绝对化和错误的。 选项B分析:监理单位确有权限要求施工单位将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撤出施工现场。但根据监理规范,此举必须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以履行其告知义务,确保建设单位的知情权。故“无需通知建设单位”是错误的。 选项C分析:这是监理单位的重要职责之一。根据条例,工程监理单位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选项表述“应当要求设计单位改正”略有不严谨,规范的流程是“报告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但作为单选题,且其核心意思(监理有责任纠正不符合标准的设计)正确,在与其他明显错误的选项对比时,C往往是命题者设定的正确答案。 选项D分析:这是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建筑法》明确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备考此类题型,需精确记忆法规条文中的关键动词(如“报告”、“要求”、“禁止”)和责任主体。例题2:多项选择题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包括( )。

A.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

B. 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C. 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主要责任

D. 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E.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时,可自行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考点解析:

本题聚焦于监理单位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法定职责,是考试的重中之重。

选项A和B:这是监理单位安全责任的核心内容。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方案(尤其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方案)是事前控制的关键;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是事中控制的重要手段。A和B均正确。 选项C:监理单位对安全生产承担的是监理责任,而非“主要责任”。施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承担主要责任。故C错误。 选项D:这是监理单位发现隐患后的标准处理程序的第一步,表述正确。 选项E:此选项存在严重错误。监理单位是咨询方、监督方,并非施工实施方。当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时,监理单位的正确做法是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若施工单位仍不停止施工,监理单位应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而绝不可“自行采取措施”。这超越了监理单位的权限,且可能带来法律风险。

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D。考生需清晰区分监理责任与施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并熟记隐患处理的上报流程。
二、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科目真题例题及考点解析例题:案例分析题(简答形式)某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中约定,由承包人负责采购主要装饰材料。材料运抵现场后,监理工程师进行了验收,发现该批材料的质量等级虽符合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但与其在投标阶段提供的样品质量有显著差异,样品质量明显优于现供材料。承包人认为,既然材料符合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监理工程师应同意使用。请问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考点解析:

此题的考点在于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和质量标准的确定。它超越了简单的条文记忆,考查的是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原则解决实际争议的能力。

处理方式:监理工程师不应同意承包人使用该批材料,应书面通知承包人撤换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要求其提供与样品质量一致的材料。

理由解析:


1. 合同文件解释顺序: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等合同范本,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是相互说明、互为补充的。当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合同的解释顺序通常是:合同协议书 → 中标通知书 → 投标函及附录 → 专用合同条款 → 通用合同条款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图纸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其他合同文件。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包括的样品、样板等,其解释优先级高于对材料的一般性描述标准。
2. 样品的作用:承包人在投标时提供的样品,构成了其要约(投标)的一部分,展示了其承诺提供的材料的品质、工艺和效果。中标后,样品就成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验收相应材料的重要依据。即使合同文本中写明了“合格”标准,但样品所展示的质量应被视为双方约定的、更具体的质量标准。
3. 结论:现供材料虽然达到了基础的“合格”标准,但未能达到通过样品约定的更高标准,属于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因此,监理工程师有权也有责任拒绝该批材料,以维护建设单位(业主)的合同权益,确保工程最终质量符合约定预期。此案例提醒考生,合同管理不仅是管理白纸黑字的条款,还要管理整个合同形成过程中的所有承诺和依据。
三、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土木建筑工程)科目真题例题及考点解析例题1:单项选择题(质量控制)对于跨度6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其底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的( )。

A. 50%

B. 75%

C. 100%

D. 根据施工方案确定

考点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模板拆除的强制性条文规定,属于必须精确记忆的数字类考点。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规定:

板:当跨度≤2m时,达到≥50%;当跨度>2m,≤8m时,达到≥75%。 梁、拱、壳:当跨度≤8m时,达到≥75%;当跨度>8m时,达到≥100%。 悬臂构件:达到≥100%。

本题中,梁的跨度为6m(小于8m),故拆除底模时的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标准值的75%以上。
因此,正确答案为B。此类考点要求考生对关键数据有清晰的记忆,并能根据构件类型和跨度进行准确判断。例题2:计算题(投资控制)某工程项目合同总价为1000万元,其中材料费占60%,材料价格指数在合同中所占权重为0.3。工程实施过程中,在基准日期后,某种主要材料的价格上涨了20%。请采用价格指数调整法计算因该材料价格上涨应调整的合同价款差额。

考点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工程造价动态结算中的价格调整公式应用,这是投资控制中的常见考点。

第一步:理解公式。价格调整公式通常为:ΔP = P0 [A + (B1 Ft1 / F01 + B2 Ft2 / F02 + ... + Bn Ftn / F0n) - 1]。其中,ΔP为需调整的价款差额;P0为当期完成的工程量价款(本题中可视为合同总价1000万元,因未特别说明,常按总价计算基准差额);A为定值权重(不调部分);B1...Bn为各可调因子的权重;Ft为可调因子的现行价格指数;F0为可调因子的基本价格指数(通常为100或1)。

第二步:确定参数。 P0 = 1000万元 材料费占总价60%,但价格指数权重已直接给出为0.3(即B=0.3)。A(不调价部分权重)= 1 - B = 1 - 0.3 = 0.7。 材料价格上涨20%,即现行价格指数Ft / 基本价格指数F0 = 1.20。

第三步:代入计算。 ΔP = 1000 [0.7 + (0.3 1.20) - 1] ΔP = 1000 [0.7 + 0.36 - 1] ΔP = 1000 [0.06] ΔP = 60万元

因此,因该材料价格上涨应调整的合同价款差额为60万元。考生需熟练掌握公式,并准确理解各参数的含义。
四、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土木建筑工程)科目真题例题及考点解析例题:综合案例分析题背景资料:某高层住宅项目,地下2层,地上30层。监理机构在巡视中发现如下情况:

情况一:施工单位在进行地下室底板防水卷材施工时,基层表面有明水未处理干净即开始铺贴。

情况二:施工单位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擅自开始第10层楼板的混凝土浇筑作业。

情况三:用于第15层剪力墙的钢筋已进场,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未报监理工程师验收即准备下料加工。

问题: 针对上述三种情况,监理工程师分别应如何处理?并说明依据或程序。

考点解析:

案例分析题综合考查考生对监理程序、质量控制手段和合同管理能力的应用。解答需条理清晰,程序完整。

针对情况一(防水基层有明水施工): 处理方式: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发出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止防水卷材铺贴作业。责令施工单位采取措施(如擦拭、晾晒、烘干等)将基层表面处理至干燥、清洁、无明水状态,并报监理工程师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同意恢复施工。 依据/程序:此行为违反了《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中关于防水基层必须干燥、洁净的强制性要求。监理工程师行使的是工程质量控制中的“事后控制(通过巡视发现)”和“事中控制(通过指令纠正)”权。发通知单是标准程序,目的是书面记录问题并要求整改。 针对情况二(未经批准浇筑混凝土): 处理方式:监理工程师应果断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止第10层楼板的混凝土浇筑作业。 依据/程序:施工单位的行为属于严重违规,违反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关于“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同时具备条件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核意见,并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开工令”以及“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基本原则。混凝土浇筑是关键工序,其施工方案、准备工作等必须经监理检查认可。下达暂停令是监理最有力的控制手段,旨在制止重大质量或安全隐患的发生。事后,应要求施工单位补办相关报审手续,并对已浇筑部分进行质量评估。 针对情况三(钢筋未报验即准备使用): 处理方式:监理工程师应口头制止,随即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止该批钢筋的下料加工,并对已使用的部分进行标识和隔离。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程序提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并附上相关质量证明文件。监理工程师应进行现场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送检,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可同意使用。 依据/程序:此行为违反了“进场材料必须报监理验收”的基本监理程序。依据是施工合同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范明确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用于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并应按有关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平行检验。” 未经监理验收的材料不得用于工程。此处理程序体现了对进场材料质量的严格控制。通过以上分科目的真题例题解析,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长宁区土木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考试不仅要求考生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更注重考查将理论、法规、规范应用于解决复杂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备考者应在熟读教材和法规的基础上,大量练习真题,尤其是案例分析题,培养严谨的程序意识、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准确的书面表达能力。
于此同时呢,要特别关注与长宁区类似的都市核心区建设工程中常见的技术难点和管理重点,如深基坑工程、高支模、装配式建筑、绿色施工等,这些往往是命题者青睐的素材来源。只有将知识体系化、应用化,才能在实际考试中游刃有余,顺利通过考核,为成为一名合格的监理工程师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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