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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周口一级港口与航道工程建造师考试科目具体安排的综合评述一级港口与航道工程建造师作为国家统一设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准入类职业资格,其考试安排具有高度的严肃性、规范性和统一性。对于地处中原、正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及河南内河航运复兴战略的周口地区而言,培养和储备一批高水平的一级港口与航道工程建造师,对于推动周口港乃至整个周口临港经济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需要明确的是,该考试属于国家级执业资格考试,其考试科目、内容、标准、时间均由国家的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及人社部等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和组织,全国范围内(包括周口考点)均执行同一标准,不存在地方性的特殊科目安排。
因此,周口地区的考生在备考时,核心是精准把握国家层面设定的考试大纲和要求。考试总体上分为两个阶段:考全科考生需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四个科目的考试,而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可免考前两个基础科目。四个科目涵盖了建设工程经济、法规、项目管理及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实务,形成了一个从经济法律基础到专业管理能力,再到专业技术综合应用的完整知识体系考核。对于周口考生而言,除了掌握通用理论知识,更需紧密结合沙颍河航道、周口港区等本地工程实践特点,深入理解专业实务科目,方能有效提升应试能力和未来的执业水平。下文将依据权威考试大纲,对这四大科目的具体内涵、考核重点及内在联系进行详尽阐述。一级港口与航道工程建造师考试科目总体框架

一级港口与航道工程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旨在科学、公正地评价考生是否具备担任大型港口与航道工程项目负责人所必需的经济、管理、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知识,以及综合运用这些知识解决复杂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设四个科目,考生需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方可有效。考试形式为笔试。

对于符合特定条件的考生,实行免试部分科目的政策。具体而言,凡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两个科目,只需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港口与航道工程管理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考试的具体科目名称如下:

  • 科目一:《建设工程经济》
  • 科目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科目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科目四:《港口与航道工程管理与实务》

其中,前三个科目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各专业方向的统考科目,第四个科目为专业科目,专门针对港口与航道工程领域的特殊性设置,是考试的核心与难点所在。四个科目相互关联,共同构成了对一名合格的一级港口与航道工程建造师知识结构的全面考察。

科目一:《建设工程经济》的具体安排与考核要点

《建设工程经济》作为一门基础性科目,主要考察考生在工程项目决策、设计、施工及运营全过程中进行经济分析、计算和评价的能力。该科目旨在使建造师树立强烈的经济观念,能够在技术方案比选、成本控制、效益评估等方面做出科学决策。

该科目的考试内容通常涵盖以下三大知识板块:

  • 工程经济:此部分侧重于资金的时间价值理论及其应用。核心内容包括利息计算、现金流量图的绘制与分析、等值计算的方法。重点考察考生对各类评价指标的理解与计算,如净现值(NPV)、内部收益率(IRR)、投资回收期(静态与动态)等,并要求能够运用这些指标对单一方案或互斥方案进行经济可行性评价。不确定性分析(如盈亏平衡分析、敏感性分析)也是重要内容,要求考生理解风险对项目经济效果的影响。
  • 工程财务:此部分主要涉及建筑施工企业的财务管理基础知识。内容包括财务会计的职能、基本前提、要素及核算原则;企业资产的分类与管理(如流动资产、固定资产);企业成本的费用划分与核算;营业收入和利润的构成与分配;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基本结构和阅读分析能力。
    除了这些以外呢,还会涉及筹资管理、流动资产财务管理等内容,使建造师了解企业财务运作的基本框架。
  • 建设工程估价:此部分是连接经济理论与工程实践的关键。内容涵盖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的构成(包括建设投资、铺底流动资金等);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项目组成(按构成要素划分和按造价形成划分);建设工程定额的分类、作用及编制原理;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基本内容、计价方法和程序;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与审查;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投标报价策略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等。

对于周口地区的考生,在学习此科目时,应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可以结合周口港扩建工程、航道升级工程等具体案例,模拟进行投资估算、成本效益分析,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该科目计算题占比较大,需要考生熟练掌握公式并灵活运用。

科目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具体安排与考核要点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旨在考察考生对工程建设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工程实践中常见法律问题的能力。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是建造师依法执业、规避法律风险的基础。

该科目的知识体系庞大而系统,主要包含以下几大部分:

  •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涵盖法学基础理论、民法基础、与工程建设相关的物权制度、债权制度(重点是合同之债和侵权之债)、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等。建设工程代理制度、担保制度(如保证、抵押、质押)和保险制度也是重点内容。
  •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申请主体、条件和程序;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的许可规定;建造师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包括考试、注册、执业范围、权利义务及继续教育等。这部分与考生的执业资格直接相关。
  • 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这是法规科目的核心内容之一。详细规定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原则、程序、要求及法律责任;建设工程承包制度(总包、分包、转包、挂靠的界定与法律后果);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等。要求考生深刻理解并严格遵守招投标市场的规则。
  •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重点讲解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转让、终止及违约责任。由于FIDIC合同条件等在大型工程中的广泛应用,对国际常用施工合同文本也可能有所涉及。
    于此同时呢,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如劳动合同的订立、解除、劳务派遣、劳动保护、工伤保险等,也是保障劳动者权益、规范用工管理的重要内容。
  • 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强调工程建设中的社会责任,包括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噪声、扬尘、固体废物、水污染防治等)、节约能源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在施工中发现文物时的报告和保护程序。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系统阐述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及法律责任。安全是工程建设的生命线,此部分内容至关重要。
  •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规定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的划分与执行;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质量保修制度以及工程质量监督等。
  •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介绍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类型及解决途径,包括民事纠纷的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四种方式;行政纠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对仲裁协议、诉讼管辖、证据种类、时效等程序性规定有明确要求。

该科目知识点零散且需要大量记忆,建议考生在理解立法原意的基础上,通过对比、归纳、结合案例的方式进行学习,特别是要关注最新法律法规的修订动态。

科目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具体安排与考核要点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是考查考生作为项目负责人,对工程项目全过程、全方位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管理活动的综合能力。它系统介绍了现代项目管理知识体系在建设工程领域的应用。

该科目的内容围绕建设工程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展开,核心章节包括: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概论:阐述项目、项目管理的定义与内涵;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类型(业主方、设计方、施工方、供货方等)和任务;施工方项目管理的目标(成本、进度、质量、安全、环境等)和任务。同时介绍项目管理相关的组织论(组织结构模式、组织分工、工作流程组织)、策划论及风险管理的基本概念。
  • 建设工程项目成本控制:详细讲解施工成本计划的类型及其编制依据和方法;施工成本控制的步骤、方法(如挣值法)和措施;施工成本分析的依据和方法。此部分与《建设工程经济》科目有衔接,但更侧重于管理过程中的成本控制。
  • 建设工程项目进度控制:这是项目管理的核心环节。重点考察进度计划系统的建立;进度计划的编制方法,特别是网络计划技术(双代号网络计划、单代号网络计划、双代号时标网络计划等)的绘图、时间参数计算、关键线路和关键工作的确定;进度计划的检查(前锋线法)与调整方法。
  •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全面阐述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的关系;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形成的影响因素(人、机、料、法、环);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施工质量控制的依据、过程、内容和方法(包括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工程质量统计方法(如排列图法、因果分析图法)的应用;施工质量事故的分类、预防与处理。
  • 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强调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危险源的识别与风险控制;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分类与内容;安全事故的处理原则和程序。环境管理则关注现场文明施工的要求和环境保护措施。
  • 建设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从施工承包方的角度,深入讲解投标阶段的合同评审、合同计价方式;施工合同实施的控制(合同交底、跟踪与诊断、变更管理);工程索赔的依据、程序和方法;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特点。此部分与法规科目中的合同法律制度相辅相成,但更侧重于合同的实际履行与管理。
  • 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管理:介绍项目信息管理的任务、目的和手段;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应用价值和发展趋势。

该科目综合性极强,各管理目标之间相互制约、相互关联。考生需要建立起系统的项目管理思维,能够将成本、进度、质量、安全、合同等管理要素融会贯通,应对案例分析题中出现的复杂场景。

科目四:《港口与航道工程管理与实务》的具体安排与考核要点

《港口与航道工程管理与实务》是整个考试体系中的重中之重,是区分港口与航道专业建造师与其他专业建造师的关键科目。它不仅要求考生掌握前三个科目的基础知识,更要求将其深度应用于港口与航道工程的特殊技术环境和管理实践中。该科目侧重于考察考生的专业技术水平、施工组织能力、现场问题解决能力和项目综合管理能力。

本科目的内容极为广泛和深入,主要包括三大板块:工程技术、项目施工管理、相关法规与标准。


一、 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

此部分是专业基础,要求考生掌握港口与航道工程特有的技术知识。

  • 工程测量与水文气象:包括GPS测量、水深测量、水下地形测量、施工放样等;海洋潮汐、波浪、水流、水位、泥沙运动的基本理论及其对工程设计、施工的影响;工程区域气象资料的获取与应用。
  • 工程材料与工程力学:港口与航道工程常用材料(如水泥、钢材、混凝土、土工合成材料、防腐材料)的性能与应用;结构构件的受力分析,特别是针对重力式码头、高桩码头、板桩码头等不同结构形式的力学特性。
  • 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技术
    • 地基与基础工程:软土地基的处理方法(如排水固结法、换填法、复合地基等);桩基工程(桩的类型、沉桩工艺、承载力检测);基坑工程(支护、降水、监测)。
    • 混凝土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混凝土的耐久性要求(抗冻、抗渗、抗氯离子侵蚀等);高性能混凝土的配制与应用;大体积混凝土的裂缝控制技术;水下混凝土的浇筑施工。
    • 航道整治工程:航道尺度确定;整治线布置原则;整治建筑物(丁坝、顺坝、锁坝等)的结构与施工;疏浚工程技术(挖泥船类型、施工方法、泥土处理)。
    • 港口与海岸工程:防波堤、护岸的结构型式(斜坡式、直立式、混合式)与施工技术;码头工程(重力式、板桩式、高桩式等)的结构特点、构造要求及施工工艺;修造船水工建筑物(船台、滑道、船坞)的施工。


二、 港口与航道工程项目施工管理

此部分是管理的专业应用,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一般原理与港口与航道工程的特殊性紧密结合。

  • 施工组织设计:大型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和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内容、方法与审批流程;施工方案的比选与优化,特别是针对特殊工艺(如深水防波堤施工、大型沉箱出运安装、炸礁工程等)的专项施工方案。
  • 现场管理与协调: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包括水域、陆域布置);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措施;与海事、航道、海洋、环保等政府部门的协调;船机设备(如大型起重船、挖泥船、打桩船)的配置、调度与管理。
  • 进度、成本、质量、安全控制:在专业工程背景下,应用网络计划技术管理复杂的水上水下交叉作业;针对材料损耗大、船机费用高的特点进行成本控制;依据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进行质量控制;应对水上作业、高空作业、爆破作业等高风险活动的安全管理。
  • 合同管理与索赔:处理因恶劣天气、地质条件变化、通航干扰、设计变更等引起的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熟悉FIDIC等国际合同条件在港口工程中的应用。
  • 竣工验收与保修:港口与航道工程的竣工验收程序、资料整理与移交;质量保修期的责任与义务。


三、 港口与航道工程项目施工相关法规与标准

此部分强调对强制性条文和行业规范的熟悉程度。

  • 法律法规:《港口法》、《航道法》、《海上交通安全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中与工程建设直接相关的条款。
  •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对水运工程建设标准中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强制性条文必须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
  • 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熟悉并应用如《海港总体设计规范》、《内河通航标准》、《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疏浚与吹填工程技术规范》等一系列重要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该科目考试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其中案例分析题分值比重高,综合性强,通常会给出一段工程背景资料,要求考生识别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全面检验考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对于周口考生,应特别关注内河航道(如沙颍河)整治、内河港口码头建设、船闸工程等相关技术和管理要点。

各科目间的内在联系与备考策略建议

一级港口与航道工程建造师的四个考试科目并非孤立存在,而是一个有机整体,共同构成了对合格建造师知识能力结构的立体化考评。

内在联系:《建设工程经济》为项目决策和成本控制提供了理论工具和计算基础。《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为整个工程建设活动划定了法律边界和行为准则,是依法执业的前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则提供了实现项目目标的系统性管理方法论和工具。而《港口与航道工程管理与实务》则是将前三个科目的知识、方法和法规要求,在港口与航道这一特定专业领域中进行深化、具体化和综合应用。
例如,在《实务》科目的案例分析中,既需要运用《经济》的知识进行成本超支分析或索赔费用计算,也需要依据《法规》判断合同条款的有效性或各方的法律责任,更需要运用《管理》的网络计划技术调整被延误的进度,并制定相应的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备考策略建议

  • 系统规划,循序渐进:建议考生制定长期的备考计划,通常可以按照《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港口与航道工程管理与实务》的顺序进行学习。先打下经济和法规的基础,再构建项目管理的框架,最后将前三科的知识融入专业实务中进行强化和整合。
  • 理解为主,记忆为辅:除法规等需要强记的科目外,其他科目尤其是经济和实务,重在理解原理、掌握方法。切忌死记硬背,要注重知识点之间的逻辑联系。
  • 理论联系实际:对于有工程实践经验的考生,应善于将工作中的案例与理论知识相结合,加深理解。对于缺乏经验的考生,应多查阅工程图纸、施工方案、专业规范,并关注行业动态和典型工程案例(如周口港的建设动态),弥补实践认知的不足。
  • 重视历年真题与模拟训练:通过练习历年真题,可以熟悉题型、把握命题规律和重点难点。尤其是《实务》科目的案例分析题,必须亲自动手练习,规范答题步骤和语言,提高解题速度和应试能力。
  • 关注考纲与规范更新:考试大纲是复习的根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会不时更新,考生需确保所学内容为最新版本,避免因信息滞后而失分。

一级港口与航道工程建造师考试科目的安排科学严谨,全面覆盖了执业所需的各项知识与能力。对于志在通过考试、为周口乃至全国水运事业发展贡献力量的考生而言,深刻理解各科目的内涵与联系,并采取科学有效的备考策略,是成功的关键所在。整个考试体系的设计,最终目的是选拔出既懂技术、又善管理、更严守法规的复合型高端项目管理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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