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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二级土木建筑造价工程师考试真题例题及考点解析的综合评述温州二级土木建筑造价工程师考试,作为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命题紧密围绕温州市乃至浙江省建筑行业的发展实际,注重考查考生解决一线工程造价问题的综合能力。考试内容不仅覆盖了国家统一的造价工程师知识体系,更在具体题型和案例背景上体现出鲜明的地域特色,例如可能涉及温州地区常见的软土地基处理、沿海建筑防腐、特定材料市场价格等本地化因素。真题是考生备考最权威、最直接的指引,通过对历年真题的深入剖析,可以精准把握考试的重点、难点和命题趋势。考点解析则能帮助考生将零散的知识点串联成体系,理解其内在逻辑和应用场景,从而摆脱死记硬背的困境,提升实战能力。本文旨在结合考试大纲与实际需求,通过模拟具有代表性的真题例题,并对其进行深度考点解析,为考生揭示知识要点、解题思路与常见误区,助力考生系统性地构建知识框架,提升应试水平与专业素养。需要明确的是,考试真题通常不对外公布,以下例题均为基于考试大纲、权威教材和常见考点进行的模拟与提炼,具有高度的针对性和参考价值。
温州二级土木建筑造价工程师考试真题例题及考点解析
一、 建设工程造价构成与计算
此部分是整个造价知识体系的基础,考核频率高,题型覆盖单选题、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考点集中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组成、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的计算、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内涵以及预备费和建设期利息的计算。
例题模拟(单项选择题):
某温州地区工业厂房项目,总投资中属于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是( )。
- A. 生产家具购置费
- B. 建设单位管理费
- C. 单台设备安装后的调试费
- D.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考点解析:
本题核心考点是准确区分建筑安装工程费与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界限。
- 选项A:生产家具购置费。这属于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的范畴,是为保证项目初期正常生产所必须购置的办公和生活家具、用具的费用,其本身是购置行为,而非建筑安装施工活动。
- 选项B:建设单位管理费。这属于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指建设单位从项目筹建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
- 选项C:单台设备安装后的调试费。这是本题的正确选项。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相关规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包括用于设备安装完毕后的联动无负荷试运转费用(单机试车费),以及施工单位参与的有负荷联动试车费用。单台设备安装后的调试费是安装工程不可或缺的环节,因此计入建筑安装工程费。
- 选项D: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属于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的建设用地费。
解题关键:牢记建筑安装工程费是为完成工程项目建造、生产性设备及配套工程安装所需的费用,其核心是“施工”和“安装”活动本身及其相关的费用。
二、 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这是考试的重中之重,尤其在案例分析题中占据核心地位。考核内容综合性极强,要求考生熟练掌握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清单编制方法以及综合单价的组价过程。
例题模拟(案例分析题):
背景资料:某温州市区新建办公楼,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根据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需计算其中一矩形柱(截面尺寸600mm×600mm,柱高4.5m,从基础顶面算至二层楼板顶面)的混凝土工程量,并基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列出其综合单价的主要组价项目(不考虑钢筋)。
问题:1.计算该矩形柱的混凝土工程量。2.简述编制该矩形柱混凝土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时,应考虑哪些费用项目。
考点解析:
问题1:工程量计算
- 考点定位:考核对《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中混凝土柱工程量计算规则的掌握。规则明确:现浇混凝土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
- 计算过程:体积 V = 截面面积 × 高度 = 0.6m × 0.6m × 4.5m = 1.62 m³。
因此,该矩形柱的混凝土工程量为1.62立方米。 - 易错点:高度取值必须准确,是从基础顶面至上一层楼板顶面,而非板底。单位必须统一为立方米。
问题2:综合单价组价
- 考点定位:考核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综合单价构成的理解。综合单价包括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 组价项目分析:针对该矩形柱混凝土浇筑清单项目,其综合单价应包含以下费用项目:
- 人工费:浇筑、振捣混凝土的工人的工资。
- 材料费:混凝土本身的价格(商品混凝土或现场搅拌混凝土费用)、模板摊销费(通常措施项目费中单列,但组价时需考虑其关联)、水、电及其他辅助材料费。
- 施工机具使用费:混凝土搅拌机、振动棒、垂直运输机械(如塔吊)等的使用费或租赁费。
- 企业管理费: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
- 利润:施工企业完成工程后应获得的盈利。
- 风险因素:主要考虑材料价格(如商品混凝土)的市场波动风险,通常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约定风险范围和调整办法。
- 深度解析:在具体组价时,需要查阅浙江省2018版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的相关定额子目(如现浇混凝土矩形柱定额),根据定额消耗量并结合当地市场信息价或询价,逐项计算人、材、机费用,再按规定的费率计取管理费和利润,最终汇总得出综合单价。对于温州地区,尤其要注意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信息价,特别是地材价格的特点。
三、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
本部分考查考生对标准合同文本的理解、合同价款调整事项的处理以及工程索赔程序的掌握,是案例分析题的常见出题方向。
例题模拟(案例分析题):
背景资料:温州某住宅小区项目,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了固定单价合同。施工期间,因发包人要求对部分外墙保温材料进行变更(由A品牌变更为价格更高的B品牌),导致该项工作的综合单价需要调整。承包人按变更程序提交了报价,但发包人认为报价过高,双方发生争议。
于此同时呢,因这次变更造成承包人部分施工人员窝工3天。
问题:1.本案中,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材料变更,应如何确定新的综合单价?2.承包人是否可以就窝工损失提出索赔?如果可以,索赔内容包括哪些?
考点解析:
问题1:变更估价原则
- 考点定位:考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关于变更估价的原则。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价格,应直接采用;没有适用但有类似项目的价格,可参照类似价格;既无适用也无类似时,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 案情分析:本案属于材料品牌变更,其施工工艺、人工、机械消耗可能变化不大,但主材价格差异巨大。原合同中针对A品牌保温材料的单价是“适用”的,但因变更已不适用。B品牌材料的价格属于“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的情况。
- 处理原则:此时,应由承包人提出B品牌保温施工的新的综合单价。新的单价应在原单价的基础上,扣除A品牌材料费,增加B品牌材料费,并考虑因材料差异可能引起的安装人工、辅材等费用的微小变化,然后报发包人审核确认。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可按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核心是合理有据。
问题2:工程索赔
- 考点定位:考核索赔的成立条件及费用构成。索赔成立需同时满足:非承包人原因、造成了实际损失、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了索赔意向通知和报告。
- 索赔成立性判断:本案中,变更是由发包人提出的,属于发包人原因。由此导致的施工人员窝工是实际发生的损失。
因此,承包人有权利就窝工损失提出索赔。 - 索赔内容:窝工索赔主要涉及:
- 人工窝工费:按窝工人员的计日工单价或合同约定的窝工工资标准计算。
- 机械窝工费:如自有机械,按折旧费或停滞台班费计算;如租赁机械,按租赁费计算。
- 现场管理费:如果窝工导致整个项目工期延误,可以索赔部分现场管理费。但仅局部窝工且未影响总工期时,此项索赔较难获得支持。
- 程序要点:承包人必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合同约定的时间内(通常为28天),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在此后提交详细的索赔报告及相关证据(如窝工人员名单、考勤表、机械台班记录等)。
四、 工程项目投融资与财务分析
此部分相对宏观,但仍是重要考点,常以选择题形式考查基本概念,或在案例中作为背景知识出现。
例题模拟(多项选择题):
在进行建设项目的经济评价时,下列指标中属于动态评价指标的有( )。
- A. 投资收益率
- B. 净现值
- C. 内部收益率
- D. 静态投资回收期
- E. 动态投资回收期
考点解析:
本题考点是区分建设项目财务评价中静态评价指标与动态评价指标。
- 静态评价指标:是指在计算过程中不考虑资金时间价值的指标。其特点是计算简便、直观,但未能完全反映项目整个寿命期的经济效益。
- 选项A:投资收益率。是年净收益与总投资的比率,计算时未折现,属于静态指标。
- 选项D:静态投资回收期。以净收益回收全部投资所需的时间,未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属于静态指标。
- 动态评价指标:是指在计算过程中充分考虑资金时间价值的指标,更科学、更符合实际。
- 选项B:净现值。将项目整个寿命期内各年的净现金流量按一定的基准折现率折现到建设期初的现值之和,是核心的动态指标。
- 选项C:内部收益率。使项目净现值等于零时的折现率,其计算本身基于折现原理,是重要的动态指标。
- 选项E:动态投资回收期。考虑资金时间价值的情况下,以项目的净收益现值回收全部投资现值所需的时间,属于动态指标。
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B、C、E。考生需深刻理解资金时间价值的概念,这是区分动、静态指标的关键。
五、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
本部分贯穿于整个考试,既可能单独命题,也融入在案例分析中考查考生的合规意识。
例题模拟(单项选择题):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是( )。
- A.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编制
- B. 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 C.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
- D. 招标人向特定投标人透露标底
考点解析:
本题考点是准确识别投标人串通投标与招标人违法行为的区别。
- 串通投标分为两类:投标人之间串通(横向串通)和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纵向串通)。
- 选项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编制。这是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的典型表现之一,属于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
- 选项B: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这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行为,是纵向串通。
- 选项C: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这是最直接、最典型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 选项D:招标人向特定投标人透露标底。这属于招标人与该特定投标人之间的串通行为,是纵向串通。
题目问的是“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因此A和C都符合。但本题是单选题,通常C选项是法律条文中最直接的定义。在严格意义上,A和C都属于串通,但如果是单选,倾向于选择定义最核心的C选项。这提示考生在复习时要对法律条文的列举式规定有清晰记忆。对于造价工程师而言,坚守职业道德,维护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是基本要求。
通过对以上五大核心板块的模拟例题与深度解析,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温州二级土木建筑造价工程师考试要求考生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熟练的实务操作能力以及严谨的法律合同意识。备考过程中,考生应坚持以考试大纲为纲,以官方教材为本,结合历年真题(或高质量模拟题)进行强化训练,特别要注重案例分析题的解题思路和步骤训练,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方能从容应对考试,为今后在温州乃至更广阔的建筑市场从事造价管理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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